精装修交付质量不合格?赣州住建部门明确:罚!
2020-07-28 16:06:59 来源:赣州发布 转载
这是什么装修?味太大了,怎么住?
这就是样板间及工法展示的效果、材料?
楼书宣传2000精装标准?
入住一年多才发现全装修房质量问题?
怎 么 办 ?
2019年7月17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本市域内精装修住宅工程项目必须按《赣州市住宅精装修工程监管要点》(赣市建字〔2019〕85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2019年7月17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精装修工程已开工的项目可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委托精装修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2019年7月17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精装修工程目前尚未开工的项目,应按《赣州市住宅精装修工程监管要点》(赣市建字〔2019〕85号)相关规定完善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合同及告知登记、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纳入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监管。
如经核实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由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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