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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都县2018—2019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

    信息发布者:hongxina
    2019-05-09 17:36:56    来源:于都人民政府网   转载

     

    于府办发〔201916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于都县2018—2019年度低质低效林

    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于都县2018—2019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921

     

     


    于都县2018—2019年度低质低效林

    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0年改造1000万亩低质低效林决策部署,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18-2019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2018118号),结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重点区域开展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的意见》《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8—2019年度低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紧扣重点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以下简称三化)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次推进,造管并举、科学改造原则,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等工作,全面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加快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构筑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18—2019年度,全县完成低改任务9.35万亩(含重点区域三化建设任务800亩),其中:更替改造0.38万亩、补植改造4.87万亩(含退化林修复1.87万亩)、抚育改造1.48万亩、封育改造2.62万亩(任务安排见附件1)。通过改造,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森林和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对火灾和病虫害的抵抗能力,达到改善森林景观,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标。

    三、改造重点和改造方式

    (一)改造重点。全县境内铁路沿线两侧第一层山脊的低质低效林和两条高速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火烧迹地,着力改造赣龙铁路沿线低质低效林,提升瑞赣、宁定高速公路沿线低改景观绿化水平。同时抓好贡江、梅江,澄江岸线两侧,重点景区、重点乡村、水源地周边低改。

    (二)改造方式。结合立地条件,科学采取更替、补植、抚育、封育等四种改造方式,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更替改造优先选择在火烧迹地、疏林地,遭受森林火灾、严重病虫害的林地,受冻害的桉树林以及不适地适树导致林木生长不良的低质低效林中进行,造林密度按人工造林技术规程执行。补植改造和退化林修复主要选择在郁闭度小于0.5、因土壤瘠薄导致林木生长不良、林下植被稀少的林分,特别是生态功能弱的马尾松低效林中进行,采取补植乡土阔叶树措施,培育针阔混交林,补植改造亩均补植不低于40株,退化林修复按更新改造密度造林修复。抚育改造主要选择在对密度过大、林木分化严重、生长量明显下降的林分进行,采取砍杂、抽针留阔、抽针补阔、垦复、施肥等措施实施森林抚育,调整林分密度、结构。封育改造主要选择在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疏林地或有望培育成乔木的灌木林地,且立地条件及天然更新条件较好、通过封山育林可以达到较好改造效果的林分中进行。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869月)。县低改办组织各地开展调查摸底,摸清重点改造的低质低效林基本情况,并根据市政府先把我县的低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场)。各乡(镇、场)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把改造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

    (二)技术作业设计编制阶段(2018811月)。各地根据本地实施方案和《赣州市低改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意见》,以小班为单位编制改造技术作业设计,确定改造方式、栽植树种、苗木规格和数量、主要技术措施和投资预算。

    (三)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阶段(201811—20199月)。召开动员大会,对2017—2018年度低改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2018—2019年度低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地根据本地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履行好相关工作程序,选好施工队伍,落实质量保障措施,按工作进度要求抓实抓好各阶段改造工作,确保改造成效。

    (四)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199—10月)。任务完成后,各地开展自查验收,并上报自查验收成果资料至市低改办。市低改办根据县级自查验收成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对照年度低改考评方案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总结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低改工作,将低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将低质低效林改造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民主事项民主决策,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落实年度低改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低改的主体责任。县低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好工作职责,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资金,加大对低改的支持;交通运输部门和铁路部门分别负责高速公路隔离栅栏内、高铁、铁路地界内的绿化提升工作,并为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低改提供施工便利;林业、果业、矿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油茶、果业、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落实生态开发措施,水保、矿管等部门要加强高速公路、高铁沿线水土保持、废弃矿山、采石场治理工作,合力提升通道森林质量。

    (二)加大投入力度。坚持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挖大穴、施大肥,栽植1—2年生壮苗,3年内每年抚育2次并施追肥,主要通道等重点区域要按照四化要求实施改造。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对低改资金的投入,积极完善多元化的低改投入机制。纳入国家防护林建设、省级低改等项目的,按照国家、省专项补助标准补助。县本级财政统筹解决配套建设资金和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成效监测等间接费用。要按照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生态建设项目资金、财政涉林扶贫项目资金用于低改。同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各级金融机构贷款向低改项目建设倾斜。

    (三)落实低改用地。落实好低改用地是顺利实施低改工程的关键。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负责制,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干部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林农群众思想工作,解决低改用地难问题。大力宣传实施低改是政府投入、林农受益,造林后所得收益归林农所有,使林农愿意拿出低质低效林地实施低改。帮助造林大户、企业依法依规租赁林地,或引导林农以林地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实施低改,所得收益按股分成。要积极探索以村为单位,组建林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把林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经营。

    (四)提升经济效益。各地要统筹生态和经济效益,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支持林农在适宜林地上发展高效用材林,培育珍贵树种资源,提升经济效益。在严格落实生态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允许林农种植一定比例具有较高生态价值,又有较好经济效益的树种,如南酸枣、板栗、杨梅、光皮树等增加收入,不断调动群众在承包林地上实施低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创新低改模式。各乡(镇)要积极探索创新低改模式,示范推广一批可复制、能借鉴的典型经验。创新参与模式,将低改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用好扶贫和低改项目资金,优先安排贫困村、贫困户林地改造,积极吸纳贫困户参与低改整地、造林、抚育、护林等工作,让贫困户通过投工投劳增加收入,各乡(镇)封育改造管护人员优先选择有管护能力并有责任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每个乡镇不得少于一人。创新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技术力量强、营造林经验丰富的作用,大力支持国有林场流转林地实施场外造林,通过技术服务参与低改,大力推广国有林场主导项目实施和担当管护主体的建设模式,同时对村、组等集体或个人林权所有人自身无劳力等原因无法实施低改的经林农同意允许以林地所有权人(村委会或村小组等)为单位委托有改造经验的造林企业、合作社或个人统一实施低改,改造主体在当地公示,改造过程接受林权所有人的监督,改造验收合格后对改造实施主体按省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标准给与补助,改造后林地收益归林权所有人。创新林地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对通道沿线、县城周边、饮用水源地等重要生态区域开展政府赎买或置换林地,并统一实施低改。

    (六)打造示范基地。各乡(镇)要着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及时推广示范经验,提高森林经营水平,确保改一片、活一片、示范一片。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挂点建设一个500亩的示范基地;林业部门主要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各挂点建设一个面积200—300亩的示范基地(任务安排见附件2),。示范基地的改造方式为更替改造(退化林修复造林)或补植改造。通过示范带动,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基地。

    (七)强化后续管护。坚持造管结合,全面加强低改后续管护。要加强对新造林和幼林的抚育管护工作,落实管护主体,建立管护机制,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新栽树木成活率。要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防人畜破坏、森林火灾的发生,巩固改造成果。要加大高速公路、高铁沿线乱砍滥伐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禁在主要通道可视范围内新建脐橙、油茶等果园,从严保护通道森林资源。要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八)严格督导考评。充分发挥县低改技术人员作用,加强全县低改督导,针对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导,并将结果通报全县,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县低改办要切实落实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督查制度,跟踪督导低改工作。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及时上报工作进度、有关信息和材料,加强对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低改中的作用,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继续将低改工作纳入现代农业攻坚战和科学发展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考评得分靠前的乡(镇),由县政府评为全县低改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附件:1.于都县2018—2019年度低改总任务安排表

    2.于都县2018—2019年度低改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1

    于都县2018—2019年度低改总任务安排表

                                                                单位:亩                                                   

    单位

    总改造任务

    更替改造

    补植改造

    抚育改造

    封育改造

    全县

    合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其中列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三化任务

    铁路沿线改造

    铁路沿线改造

    铁路沿线改造(含重点村庄四化)

    退化林修复

    铁路沿线改造

    铁路沿线改造


    93500

    800

    28615

    3800

    3800

    48700

    12352

    18700

    14800

    6720

    26200

    5743

    罗坳镇

    7692



    526

    526

    2600

    1232

    500

    1766

    1766

    2800

    1908

    罗江乡

    2000





    1000


    300



    1000


    祁禄山镇

    1300





    300



    500


    500


    小溪乡

    2000





    1200


    300



    800


    利村乡

    5500





    3500


    2000

    1000


    1000


    新陂乡

    1000





    500


    200



    500


    禾丰镇

    3000





    2000


    600



    1000


    铁山垅镇

    3700





    2300


    800

    800


    600


    靖石乡

    3700





    2000


    1000

    700


    1000


    盘古山镇

    1300





    800


    300



    500


    梓山镇

    8670



    1265

    1265

    4000

    2861

    1600

    905

    905

    2500

    1584

    黄麟乡

    10207



    1047

    1047

    4300

    2226

    800

    2160

    2160

    2700

    1622

    沙心乡

    2000





    1000


    400



    1000


    宽田乡

    2000





    1000


    800



    1000


    段屋乡

    1500





    1000


    500



    500


    葛坳乡

    2500





    1500


    800



    1000


    银坑镇

    4600





    3600


    2200



    1000


    桥头乡

    1000





    500


    200



    500


    马安乡

    1000





    500


    200



    500


    仙下乡

    3200





    2300

    1233

    900



    900


    车溪乡

    2000





    1500


    800



    500


    岭背镇

    4700





    3300


    1500

    500


    900


    贡江镇

    11351

    800


    962

    962

    7000

    4800

    2000

    1889

    1889

    1500

    629

    祁禄山林场

    3080








    2580


    500


    小溪林场

    1500





    500



    500


    500


    银坑林场

    2000





    500



    1000


    500


    仁凤林场

    1000








    500


    500


    附件2






    于都县2018-2019年度低改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单位

    县级示范基地

    乡(镇)示范基地

    林业局示范基地

    总计


    全县

    2

    23

    1

    26


    罗坳镇


    1


    1


    罗江乡


    1


    1


    祁禄山镇


    1


    1


    小溪乡


    1


    1


    利村乡


    1


    1


    新陂乡


    1


    1


    禾丰镇


    1


    1


    铁山垅镇


    1


    1


    靖石乡


    1


    1


    盘古山镇


    1


    1


    梓山镇


    1


    1


    黄麟乡


    1


    1


    沙心乡


    1


    1


    宽田乡


    1


    1


    段屋乡


    1


    1


    葛坳乡


    1


    1


    银坑镇


    1


    1


    桥头乡


    1


    1


    马安乡


    1


    1


    仙下乡


    1


    1


    车溪乡


    1


    1


    岭背镇


    1


    1


    贡江镇

    2

    1

    1

    4




                               

     于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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