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网通总站 龙溪村 xxxlxc.nync.com 欢迎您!
头盔有多重要?
小编已经提醒过多次了
但还是有人觉得骑摩托车戴安全头盔麻烦
抱着一种侥幸、盲从、应付的心理
能不戴则不戴
可是你知道吗?
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来说
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
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到2019年,我县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就有3000多起,严重危及广大交通参与人的出行安全,甚至造成生命悲剧。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于都交警将开展不戴安全头盔为重点的夏季交通安全大整治。依法加大对全县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三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系列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同时,一并开展对非法载人、逆行、抢道、闯红灯等系列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为我县广大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发动(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15日) 一是公职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行动,从“头”做起,上下班骑乘电动、摩托车要佩戴好头盔; 二是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媒介平台,宣传相关法律规定的危害性及处罚的依据。 (此阶段宣传为主,对现场的查处行为不予处罚) 集中整治 4月15日至5月15日;交警部门将从严处罚驾驶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三轮电动车驾乘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重点 (一)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三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二)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三轮电动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三)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悬挂号牌,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四)饮酒、醉酒后驾驶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三轮电动车; (五)驾驶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三轮电动车人货混装的; (六)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未按照规定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 (七)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乱停乱放; (八)二、三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及其它机动车逆行、抢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九)摩托车(含其他机动车)改装拼装、“鬼火”摩托车轰鸣扰民及超速行驶危险驾驶行为,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安装遮阳伞危险行为。 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和常态化管控(自5月15日后为常态化整治)并重推进,努力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工作目标。使我县文明交通层次和交通安全环境不断提档升级。
什么是超标电动车呢?
电动车自行车国家新标准如下
▼▼▼
最高车速≤25Km/h,车速达到15Km/h发提示音; 整车质量≤55Kg; 车宽≤0.45m,轮距≤1.25m,鞍座长≤0.35m; 电池电压≤48V,电机功率≤400W; 具有脚踏功能。
以上几类电动车都在整治范围之内!!
请大家在行车时务必佩戴好头盔!
否则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1、未按规定戴头盔 驾驶两轮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的处罚款20元,记2分;驾驶三轮摩托车的处罚款200元,乘坐人员的处罚款20元,并扣车自行购买头盔后再取回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等规定: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处20元罚款,记2分。 2、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 无证驾驶二、三轮摩托车的车、轻便摩托车处罚款 500元,可并处行政拘留。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二、三轮摩托车未按规定年检的处罚款 200元,记3分。 4、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元,采取强制报废措施。 5、轻便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违法载人的 轻便电动车违法载人处罚款100元,超标电动车处罚款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七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载人的,处一百元罚款。 《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限搭载一人。第三十九条: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的处五十元罚款。 6、加装遮阳(雨)棚(伞)的 强制拆除,没收装具 7、不按规定停车的 摩托车、电动车占用小车位或未在指定位置停放的:强制拖离后, 摩托车罚款150元、超标电动车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处罚款200元 9、驾驶非法改装“鬼火”等车辆的 强制没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处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 1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罚款1500元,一次记12分;二次酒驾或醉驾的,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
广大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杜绝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骑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共筑平安于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