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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祠堂“菩萨”也敢偷?逃不掉的!

    信息发布者:hongxina
    2020-03-04 11:20:04    来源:于都在线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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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

    对于菩萨(佛像)总是怀有敬畏之心

    他们,

    竟打起了“菩萨”的主意!

    201411

    于都警方接到禾丰镇某祠堂负责人报警称

    其祠堂内的四樽木质菩萨被偷

    损失价值7000余元

    接报后

    于都警方迅速赶往现场

    一方面对现场开展勘查

    另一方面调查走访周边群众

    通过大量工作

    成功锁定作案嫌疑人曾某、

    高某及王某(均系吉安永丰籍)

    办案民警通过分析与摸排

    一举将高某、王某抓获归案

    但曾某侥幸逃脱

    曾某为躲避打击,隐姓埋名

    但民警从未放弃

    225日下午

    于都警方在前期的努力下

    潜逃五年之久的(男,54岁,吉安永丰人)

    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曾某、王某(已判决)、高某(已判决)三人因经济拮据,便共同商议盗窃佛像来钱快,于是在2014119日晚,三人驾车从吉安永丰流窜至于都县禾丰镇,盗取某祠堂内菩萨四樽,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涉案价值7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曾某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战果深挖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于都警方普法栏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于都警方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强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同时

    于都警方提醒广大群众

    大家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看管好自己的财物

    千万不要给违法犯罪分子留机会

    如有财物被盗

    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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